芝加哥市与兄弟骑士团(Fraternal Order of Police)即将签订的合同中包含一项条款,如果该条款得到批准,将冲击芝加哥警察局改革成为警察谋杀拉全·麦克唐纳(Laquan McDonald)事件后的紧急民事优先事项后,多年来建立起来的监督体系的基础。
有争议的条款是一名仲裁员裁决的结果,该裁决支持警务处保护那些被发现犯下最严重罪行的警官的努力——对这些罪行的纪律要求是解雇或停职一年以上——通过将他们的案件提交给对警务处友好的仲裁员进行闭门听证会,而不是像目前的做法那样由警务处委员会裁决,以逃避责任。
[杰米·卡尔文:市长布兰登·约翰逊必须对透明度做出明确承诺]
如果市议会批准这一规定,我们将回到一种状态,即在警察对社区成员造成最严重伤害的情况下,CPD不受惩罚和保密。
市议会需要五分之三的投票才能否决这一条款,这样该市才能回到谈判桌上。本周早些时候,约翰逊市长宣布,他将敦促市议会投票否决该条款。这是一个可喜的发展。但是,市长的发言究竟是为了平息国民的忧虑而不去解决的作秀姿态,还是为了阻止批准所必需的实际政治而采取的真正的领导行动,还有待观察。
要理解为什么不这样做会造成如此大的破坏,并会使我们所取得的进展倒退,就有必要了解到迄今为止在警察改革制度化方面所取得的成就。这一进程缓慢得令人沮丧的事实——CPD内部的力量坚决抵制变革——不应被允许掩盖已经取得的成就:建立一个由几个相互关联的组成部分组成的问责制。
多年来,各机构的虚假监督在调查不当行为指控方面明显无效,现在,警察问责民事办公室(COPA)开展了越来越严格的调查,并表示愿意在警察滥用权力时建议实施有意义的纪律处分。
监察长办公室(监察长办公室)的公共安全科审查和评价警务司、警务署和警察委员会的业务和政策,并在警务署的要求下,有时对不当行为的指控进行自己的调查。
警察委员会过去一直是纪律程序中的薄弱环节。该委员会由市长任命,经常推翻或大幅减少建议的纪律。然而,近年来,它在透明度方面取得了适度的改善,并实施了改革,这些改革应该会带来更大的公平。
问责制生态系统的最新成员——社区公共安全和问责委员会(CCPSA)——最近在新警监的遴选中发挥了核心作用,通过使警察委员会接受公众监督来加强其职能。委员会的职能包括向市长候选人推荐填补董事会空缺的人选,以及对未能公正、称职地履行职责的董事会成员提起诉讼的权力。
最后,由伊利诺伊州北区首席法官丽贝卡·帕尔迈耶(Rebecca Pallmeyer)监督的管理警察改革进程的同意令,为更大的问责制的每个组成部分制定了绩效指标。
虽然这项工作仍在进行中,但这种监督基础设施现在是独立的,而且越来越有效。此外,我们对系统不同部分的运作具有一定程度的透明度,这在十年前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FOP一直在与这些变化作斗争。
如果市长和市议会不果断采取行动,阻止执行一项悬而未决的合同条款,该条款允许警察在最严重的不当行为案件中选择在仲裁员而不是警察委员会面前举行听证会,那么他们将严重损害这一来之不易的问责制度。这是全国各地警察工会对改革进行更大规模反击的一个例子,该条款旨在逃避监督和公众监督。
[社论]前芝加哥IG Joe Ferguson对警察改革发出警告。他这样做是对的。]
它确实会这样做。虽然警察委员会每年处理的案件相对较少,但这些案件涉及最严重的虐待形式,从警察无理开枪杀人的情况到其他形式的严重不当行为,如肆意暴行、种族主义暴力和性攻击。这些案件本身非常重要,而且具有深远的象征意义:它们的处理方式最终会影响公众对整个问责制的看法。
在不当行为案件中,警察当然应该得到公平的审查程序,但仲裁员面前的听证会并非如此。这种听证会的扭曲本质并不是一种猜测。我们有丰富的相关经验,因为长期以来,警察在31至365天的停职期间可以选择仲裁或警察委员会审查。
监察长在2021年的一份报告审查了三年期间的所有仲裁。调查发现,超过50%的符合条件的案件进入了仲裁程序。(根据警察委员会的数据,自2015年以来,只有一名警察警察成员选择让委员会审理他们的案件。)在这些案例中,78%的结果是纪律被取消或减少。根据监察长办公室的说法,90%的案件都是由三名仲裁员裁决的,他们拥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对自己的裁决几乎没有监督或问责。此外,与警察委员会的诉讼程序不同,仲裁听证会不对公众开放,不会产生详细的公开记录。
不出所料,在仲裁人作出决定后,警务处提出了一项动议,将目前警察委员会审理的所有22起案件移交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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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仲裁条款得到了市议会的批准,在下一份合同生效之前,我们将无权撤销它。(客观地说,目前的合同从2012年开始生效。)
因此,这一时刻需要约翰逊市长和市议会采取果断行动。他们对芝加哥警察的问责制和透明度持什么立场?
除了投票否决仲裁条款这一紧迫的短期需要之外,它还凸显了从根本上重新思考这一过程的必要性,这一过程使警察的问责制和透明度受制于秘密进行的集体谈判的讨价还价。警察的透明度和对公众的问责是否应该由私人谈判来决定?
当然,有更好的方法来确保警察的正当程序和警察对公众的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