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男子谎报火警15次!警察:拘留14天

admin 2023-10-05 07:45:36 浏览量:0
问题描述:
最佳经验
内容来源:http://www.xxyiy.cn/news/show-18237.html

本文转自【杭州消防】;

近日

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市公安局

处理了一起

“谎报火警

语言攻击接警员

严重扰乱消防救援机构接处警工作秩序

占用公共资源 导致群众正常报警受阻”

的案件

打开凤凰新闻,查看更多高清图片

事件回顾

2月9日凌晨1时51分前后

禄丰一男子

连续 15次 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接警员耐心询问情况

该用户没有具体描述报警内容

言语混乱 还攻击辱骂接警员

本着有警必出的原则,禄丰市消防救援大队及时通知政府专职队及村委会书记到现场核实,证实所报为假警。

于是,消防救援机构函告禄丰市公安局,民警立即开展调查,根据违法嫌疑人的陈述与辩解、大队提供的电话报警记录和通话录音,嫌疑人提供的语音详单、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王某某因酒后烦闷,随即拨打119报了假警。

其行为严重扰乱了消防救援机构接处警工作秩序,占用社会公共资源,导致群众正常报警受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 (四) 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十四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一)违法有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二)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谎报火警的;

(四)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

(五)阻碍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发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发危险物质公共秩序的。

119、110、120报警电话

是大家在受到伤害,遇到危险时

第一时间拨打的求救电话

报假警不仅占用了社会公共资源

还会影响到真正需要报警求援的人

他们会因为得不到第一时间的救助

而耽误最佳救援时机

后果十分严重!

随意拨打报警电话

必将受到法律惩罚

那么 119电话不能拨吗?

不不不

救民于水火 助民于危难 给人民以力量

的消防救援队伍

时刻“救”在您身边

119是生命线

119是亲民电话

是连接你和我的纽带

小编提醒

消防队不仅负责救火

还承担抢险救灾

社会救助等

应急救援职责

危急时刻请拨打火警电话119

免费的

电话是免费的

救援救助是免费的

sdfsdf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