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杭州消防】;
近日
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市公安局
处理了一起
“谎报火警
语言攻击接警员
严重扰乱消防救援机构接处警工作秩序
占用公共资源 导致群众正常报警受阻”
的案件
事件回顾
2月9日凌晨1时51分前后
禄丰一男子
连续 15次 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接警员耐心询问情况
该用户没有具体描述报警内容
言语混乱 还攻击辱骂接警员
本着有警必出的原则,禄丰市消防救援大队及时通知政府专职队及村委会书记到现场核实,证实所报为假警。
于是,消防救援机构函告禄丰市公安局,民警立即开展调查,根据违法嫌疑人的陈述与辩解、大队提供的电话报警记录和通话录音,嫌疑人提供的语音详单、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王某某因酒后烦闷,随即拨打119报了假警。
其行为严重扰乱了消防救援机构接处警工作秩序,占用社会公共资源,导致群众正常报警受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 (四) 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十四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一)违法有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二)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谎报火警的;
(四)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
(五)阻碍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发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发危险物质公共秩序的。
119、110、120报警电话
是大家在受到伤害,遇到危险时
第一时间拨打的求救电话
报假警不仅占用了社会公共资源
还会影响到真正需要报警求援的人
他们会因为得不到第一时间的救助
而耽误最佳救援时机
后果十分严重!
随意拨打报警电话
必将受到法律惩罚
那么 119电话不能拨吗?
不不不
救民于水火 助民于危难 给人民以力量
的消防救援队伍
时刻“救”在您身边
119是生命线
119是亲民电话
是连接你和我的纽带
小编提醒
消防队不仅负责救火
还承担抢险救灾
社会救助等
应急救援职责
危急时刻请拨打火警电话119
免费的
电话是免费的
救援救助是免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