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唐某某与谭某谎报警情,拘留!

admin 2023-10-05 08:07:44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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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宁乡:唐某某与谭某谎报警情,拘留!

“110”

是我们熟悉的电话号码

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线”

是打击违法犯罪的“高压线”

有危难可以打110求助

可是,有人偏偏不走寻常路

做出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

近日,某公司员工谭某声称放在宿舍内的一捆电缆线和6000元现金不见了,向公司人事管理员唐某某说明情况后,唐某某立即询问公司员工是否进入过谭某的宿舍,得到无人进入的反馈后,唐某某要求谭某向双江口派出所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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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警后,警方立即赶往现场调查,发现公司员工黄某曾进入过谭某的宿舍,便对其进行询问。但黄某交代,自己只偷盗了一捆电缆线,并没有拿走6000元现金。

在民警的深入调查、反复询问下,谭某说出了实情,承认自己只有电缆线被盗了,并没有丢失现金。因为公司主管唐某某曾与黄某有过纠纷,一直耿耿于怀,遂借机要求自己捏造6000元现金被盗一事。经询问,唐某某也承认了此事。

目前,唐某某与谭某因谎报警情被处罚,黄某因盗窃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报警是“无价”的

但报假警是“ 有代价”的

捏造事实谎报警情、案情

延误警情的处理

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恶意报警,无效报警

都在消耗有限的警力资源

在这里警察蜀黍呼吁大家

把宝贵的资源留给真正有需要的人

来源:宁乡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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