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20日,深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披露关于深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注册文件补充信息的回函观点新媒体获悉,回函提及鉴于发行人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借款,但部分借款到期日较晚,建议进一步披露拟用款时间发行人补充了拟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本息明细和拟使用本期募集资金金融机构借款本息明细的拟用款时间。
针对回函提及的鉴于发行人递延收益等科目金额较大且近一年变动超过30%,根据表格体系要求,建议按照M-6-2进一步披露相关会计科目明细及变动原因发行人对财务状况和合并报表负债结构分析中进行补充针对回函提及的鉴于发行人披露延长后的簿记截止时间不晚于簿记建档日20:00,建议进一步核实簿记建档安排。
发行人对发行条款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安排中相关部分进行修改另悉,发行人已对法律意见书与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用途承诺不一致进行修改,并在法律意见书中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大法律事项及潜在法律风险和募集资金用途相关部分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