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福州警方发布公众号文章提醒,如果你身为微信群主,却不“尽责”,万一有人在群里做了违法的事,你可能因“失职”被同罪处罚。
昨日,福州警方发布了一起浙江的案件:去年9月,张某建了个微信群,人数众多。阮某进群不到3个月,转发了120多个黄色视频。张某没当一回事。浙江瑞安法院宣判了浙江省首起通过微信传播淫秽物品案,传播者阮某和微信群群主张某,均被判处拘役1个月零15天。因为群主没有尽到管理责任,没有及时制止或将阮某踢出群,因此与阮某同罪。
为什么群友发黄色视频,群主成了垫背的?福州警方解释,微信群主与群员权利的核心区别:群主可以删减微信群中的所有群员,而群员则不能删减微信群中的其他群员。群主当然负有监管职责,对于群员发布的违法内容,群主应予警告,直至将该群员踢出群聊。
而除了当群主却没有承担起监督管理职责外,用自家人的医保卡买药报销、欠钱不还、替考、超速、销售注水肉、拖欠工资、微信传谣等,都有可能要负法律责任。(海峡都市报记者 江方方)
来源:海峡都市报
编辑:赵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