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部的计划要求在两年内完成对电力线的环境审查和其他联邦批准。
根据该提案,能源部将成为主导机构,负责对输电项目进行环境影响报告和其他联邦审查,这样开发商就不需要通过多个联邦机构。但是,能源部将根据每个项目的范围与其他有关机构进行协调。
清洁能源倡导者说,拟议中的变化——是对最近债务上限协议的回应——可能会大大减少在美国建造新的长距离电力线路所需的时间。加快输电速度有助于将更多的太阳能和风能纳入美国的能源结构。
电力行业咨询公司Grid Strategies LLC总裁罗布·格拉姆利克(Rob Gramlich)表示,该提议“意义重大”。他说,虽然国会在2005年授权能源部作为审查电力线路的主要联邦机构,但这项权力直到现在才正式提出。
格拉姆利希在一封电子邮件中说:“现任政府已经成功地协调了许多机构,但国会在2005年要求的这种正规化可能会使其成为一种可持续和一致的做法。”
目前,大型输电项目可能需要林业局、内政部和其他机构的批准,具体取决于项目的位置和规模。
美国清洁能源电网输电倡议联盟执行董事克里斯蒂娜·海耶斯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实施机构审查的一站式服务,并为这一过程设定严格的最后期限,将代表着当前系统的根本性飞跃,该系统要求申请人分别处理每个机构的时间表,有时会将项目推迟数年。”
美国能源部的规定概述了输电开发商应提前提供的信息,以协助项目审查。例如,能源部将要求开发商完成关于其项目建设或运营对环境的潜在影响的资源报告。申请人还需要提交与受新输电线路影响的社区接触的计划。
能源部的提案还指出,如果能源部在两年内未能对项目申请采取行动或予以拒绝,开发商可以向总统提出上诉。一旦最终确定,新框架将被称为协调跨机构传输授权和许可(CITAP)计划。
在周四的一份声明中,美国能源部电网部署办公室主任玛丽亚罗宾逊表示,该部门致力于与“公共和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合作,推动输电项目向前发展。
罗宾逊说:“CITAP项目将是帮助确保美国家庭和社区获得可靠和负担得起的电力的重要工具。”
能源部的计划不会推翻地方和州的许可,开发商需要建设输电线路。相反,其目标是确保开发商在获得必要的联邦许可方面有一个更清晰、更顺畅的过程。
如果输电线路要经过联邦土地、影响濒危物种或穿越主要水体等情况,通常需要获得联邦政府的批准。
能源部将在《联邦公报》公布后的45天内接受对该提案的评论。
该计划出台之际,美国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Federal Energy Regulatory Commission)也在努力敲定在某些情况下允许长距离输电项目的程序。
FERC将考虑在需要新电网基础设施的特定地理区域建设输电线路,但前提是开发商无法获得州许可。该委员会在1月份制定了一个程序,考虑在这种情况下的申请,但它尚未最终确定其拟议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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