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最高法院宪法法庭拒绝给予同性婚姻法律上的认可,并且进一步认为宪法并没有明确提到结婚的权利。
法院认为,给予同性婚姻法律制裁是议会的职权范围。“当涉及政策问题时,最高法院详细阐述了司法部门在指导立法方面的局限性。法院只有在违反法律的情况下才能处理问题,”德维迪辩称。
根据德维迪的说法,“法院还处理了它可以在多大程度上执行政府对公民的积极义务。多数判决涉及法院在执行这些规定方面能走多远。”
简单地说,积极义务是国家对其公民创造有利于享受宪法赋予他们的权利的氛围的义务。
最高法院在对同性婚姻的判决中裁定,虽然法院可以要求政府执行积极的义务,但它不能创造一种“社会或法律地位”。这就意味着,虽然法院可以要求政府为同性恋者创造一个有利的环境,但它不能在没有法律的情况下对同性婚姻给予法律制裁。
为酷儿伴侣扫清障碍的高级委员会
在判决中,最高法院接受了总检察长的建议,即政府将组建一个由联邦内阁秘书领导的高级委员会,分析同性伴侣面临的困难,并在这方面向政府提出建议。
在多数判决中,最高法院要求委员会分析酷儿夫妇如何有权获得公积金、小费、家庭养老金、雇员国家保险、医疗保险和其他权利,就像异性恋夫妇一样。
Dwivedi认为,虽然委员会有望消除这些障碍,并为同性恋夫妇提供一些权利,但任何法律制裁都需要议会的法案。他指出,如果这种权利需要修改法律,那也需要得到议会的批准。
“许多上访者指出了他们面临的许多实际困难。副检察长建议成立这个委员会。这些都是人类在正常生活中需要的社会福利。延长这些福利总是有可能的。但是,当然,任何对同性婚姻的承认都必须通过立法来完成。”
德维迪指出,目前社会处于动荡之中,他说:“当然,无论判决中发生了什么,都不是最后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