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杭州综合频道】;
持刀行凶的真相
“你听说了吗?昨天小区里有人拿菜刀砍人,那人还是我们小区里的住户……” 2021年3月,一则传闻打破了杭州萧山某老小区的宁静,居民们议论纷纷,一时闹得人心惶惶。
犯罪嫌疑人李某很快被抓获归案。李某称,自己和被害人赵某是邻居,原本相处友好,但后来双方因为空调外机的安装问题发生了摩擦 ,埋下了心结。案发当日,赵某带着儿子在电梯里碰到了李某,双方一言不合又起了争执,李某气不过,跑到他停在单元门口的车上拿出一把菜刀 ,想要吓唬赵某,双方冲突再一步升级,产生了肢体摩擦。过程中,赵某父子二人踢踹李某,李某则手持菜刀划伤了赵某的头部 。经鉴定,赵某的伤势已达轻伤二级。
案发后,李某积极赔偿了赵某的损失,赵某也出具了谅解书对李某表示谅解。后李某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案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谅解书背后的“不谅解”
谅解书的背后是真正的握手言和吗? 在和当事人交流的过程中,承办该案的萧山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陶玲玲发现了问题 。
“因为这么点事,他就要拿刀来砍我,而且他就住在我家对面,想到这我现在都有点后怕。”在检察官依法听取被害人意见时,赵某说,虽然李某案发后积极支付医药费,双方已谈妥赔偿事宜,他也出具了谅解书,但他对此事始终心有余悸,甚至觉得只有搬离小区才能确保自己的安全 。
而同样有搬离小区想法的还有李某本人。李某说自己只是一时冲动,赔也赔过了,道歉也道歉过了,但是原本相处融洽的邻居看着自己的眼神总是很躲闪,甚至觉得他是杀人犯 ,他在大家面前始终觉得抬不起头,家人也对他多有责怪,这样的生活让他觉得格外压抑。
“不谅解”的还有小区的居民。 承办检察官称,案发后,她专门来到案发地社区进行实地走访,发现该案在小区里的影响很大。“李某就是‘杀人犯’,不然怎么会这么刚好车上就放着一把菜刀?” 居民们对李某持刀伤人的事众说纷纭,并向检察官表示,他们对小区的安全感到极大的担忧,认为李某的事对小区的形象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影响,要求对李某严加惩处。
冲动伤人还是预谋杀人?
“案子本身事实很清晰,但怎么彻底打开被害人和居民们的心结,推动矛盾纠纷的化解,我们想到了公开听证。” 承办检察官说。
2021年7月21日,萧山区检察院对该案举行了公开听证,不同于以往只邀请与案件相关人员参加,这次听证会除了双方当事人、承办民警、人民监督员之外,还专门邀请了案发地的社区书记。“这样做既保护当事人的隐私,也尽可能地让居民信任的人参与到这次听证中来 ,让真相以更公开的方式得以还原。”
会前,承办检察官多次联系承办民警,多方位调取现场的监控;引导侦查机关调取关键证人证言,全方位呈现案件的细节。
听证会上,与会各方围绕李某的犯罪故意、有无提前准备犯罪工具、事后的悔过表现及社会危险性等方面展开了讨论。案件事实也在大量证据面前得到清晰的还原: 一、案发当天,李某和被害人父子属偶遇,碰到时李某怀里还抱着孩子,而被害人父子二人先对李某指指点点,则是引发此次矛盾的主要原因;二、菜刀并不是预谋用于伤害被害人,而是因为小区门口恰好有家庭磨刀的便民服务,李某当天去磨好刀后就随手放在了自己的车里,还未来得及带回住处就发生了本案,该说法得到了小区服务人员的印证;三、李某在被赵某父子二人踢打后,才用刀背划伤了赵某的头部,并没有使用刀锋,或持续的击打。这表明李某的行为不包含杀人的故意在内,也有别于一般的恶性伤害案件。
“这下不用搬家了”
是一时冲动伤人而非故意预谋杀人 ,在场的人都松了一口气,当事双方的紧张氛围也有所缓和。在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下,赵某直言在此次的事件中自己也有错误,李某则再次向被害方道歉,双方在社区书记的见证下,对空调外机安装位置又进行了商议并达成一致,两人并在众人的见证下作出承诺,表示以后将和睦相处,通过协商来解决邻里生活中的小事。社区书记当场表示,会把听证会上查明的事实反馈给居民,打消居民们的疑虑,消除流言蜚语。 李某闻言不好意思地说,“本来就是从来没红过脸的邻居,还好,这下不用搬家了。”
经听证员讨论,一致认为本案系邻里纠纷所引起的偶发案件,李某已经对被害人作出赔偿并取得谅解,案件对社区的不良影响也基本得以消除,建议对李某做出相对不起诉。检察机关在充分听取听证员及当事人双方的意见后,依法做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
“两家人再没起过矛盾了,谢谢你们。”近期,承办检察官对该案当事人及社区书记进行了电话回访。“其实这类民间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在我们日常办案过程中,并不少见,办理一个案件,解决一个矛盾,尽可能将双方矛盾消除在检察环节,不让隐患遗留进社会,这是传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要求,也是我们检察机关办案的职责所在。”承办检察官陶玲玲这样说。
内容来源:萧山检察